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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时间:2020-02-03 09:48:10文章来源:

  ——改革开放以来灵寿县扶贫工作的调查及建议

  灵寿县是山区县、老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国家民政部、联合国地名考察组命名的“千年古县”。长期以来,由于自然条件、历史原因、农民思想文化水平、工业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灵寿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198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1987年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对灵寿实施对口扶贫,1990年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开始定点帮扶灵寿;1994年重新调整为国家级贫困县;2002年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目前,全县共有120个贫困村,占总村数的43%,43947万贫困人口,占全县农业人口的163%,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山区乡镇,条件差、底子薄,贫困程度更深,脱贫难度更大。

  一、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增强扶贫开发综合实力。将壮大富民产业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保障,因地制宜培育六大产业,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做到了特色产业项目和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一是大力发展核桃产业。坚持把发展核桃种植作为产业富民的重头戏,在中部丘陵地带规划实施了核桃产业片区建设。特别是从2013年开始,历时三年建成了200平方公里优质核桃产业带,栽植核桃35万亩,覆盖丘陵和浅山区的8个乡镇、150多个村、13万人,全部进入盛果期后,将助农增收1925亿元,实现农民年人均增收7000余元。二是做大食用菌产业。以省“扶贫开发细胞工程”为契机,在帮扶贫困户增建“周转棚”基础上,组织实施“食用菌人增千元工程”,加大食用菌种植财政贴息政策,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870万元,在22个贫困村建食用菌大棚1069个,有效辐射带动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全县食用菌种植面积680万平方米、年产值6亿元,被授予“国家食用菌生产基地县”“中国金针菇之乡”“国家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县”等荣誉称号,2015年成功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三是优化特色种植业。发展中药材528万亩、年产值11亿元,覆盖12个贫困村;板栗10万亩,覆盖59个贫困村;茶叶800亩,覆盖11个贫困村;红薯37万亩,覆盖35个贫困村;谷子1万亩,覆盖21个贫困村。四是壮大畜牧养殖业。以河北兆江养殖有限公司为依托,充分发挥其市场示范带动作用,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和销售担保,极大地推动了畜牧业发展。推广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防控体系,为畜牧养殖提供技术支撑。在18个贫困村实施猪、羊和肉牛育肥等“周转畜”项目,累计支持“周转畜”资金631万元,受益贫困人口15万,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五是推动乡村旅游业。发挥五岳寨、水泉溪、秋山等4A级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规模化乡村旅游示范点10余个,发展农家乐和宾馆150余家,带动13个贫困村受益。争取国开行贷款、乡村旅游项目资金5400万元,用于五岳寨景区和4个贫困村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业扶贫发展。六是培育光伏产业。把光伏扶贫作为稳定解决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脱贫问题的最佳方式,实施50MW农光互补工程,可带动1350余户家庭从事食用菌生产,并直接保障1143名贫困人口连续20年人均年获3000元光伏扶贫补助。

  (二)改善民生服务水平,凝聚扶贫开发强大合力。坚持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之举,补齐全面小康“短板”。一是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累计投资1850余万元,对34个村(庄)的3047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涉及3个乡镇、13个村的易地搬迁工作,其中贫困户603个、贫困人口1660人;2016年已启动3个村、276户、864人的搬迁工作,预计2017年10月份竣工,切实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二是实施教育科技脱贫。大力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累计投资116亿元,在县城和山区分别新建县第二初级中学、改扩建12所寄宿制小学,转移安置中小学生6206名,惠及山区群众79万人。实施“雨露计划”工程,对就读中、高职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彻底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不起学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群众提供致富信息;在县电视台设立公益扶贫节目,为贫困群众提供信息交流、经验交流、技术传播、政策宣传等服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186期,受益群众达45万人次,为贫困村培养了一大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致富带头人。三是实施基础设施脱贫。整合相关部门行业资金近23亿元,按照“十二五”要求,着力实施贫困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社会事业等工程项目,所有贫困村实现用电可靠率、公路“村村通”、电视信号和移动通讯覆盖率100%。同时,整合部门涉农项目资金2亿元,用于核桃产业带水、电、路等设施配套;投资72亿元对县域交通主干线升级改造,从根本上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架起了群众脱贫致富“快速路”。四是实施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把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行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人均3400元,五保标准提高到4680元,共对6407户、8878名低保或五保对象采取民政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五是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落实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2015年以来,共对272名贫困人口实施大病保险,报销2068万元;医疗救助贫困人口1344人,救助金1695万元,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三)优化合作经营模式,激发扶贫开发内生动力。坚持把优化合作经营模式,作为扶贫开发的有效载体,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使贫困群众在共建共享中获得更大收益。一是“三位一体”经营模式。倡导村“两委”+合作社+农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在贫困村组建规范高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村“两委”引导、合作社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和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激发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燕川乡西庄村“两委”引导成立永恒种植专业合作社,吸收136户村民(含56户贫困户、占贫困户总数982%)入社,2015年仅莲藕、黑木耳、养牛三项产业带动户均增收3800余元。二是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发挥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河北益康针棉织公司带动作用,与280个贫困户建立订单合作关系,在贫困村发展25家纺织品加工厂,使1200余贫困人口就地就业,年人均增收近2万元。依托漫山花溪谷旅游开发、河北昌山实业等龙头企业,探索以扶贫资金注入和土地、宅基入股等形式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三是项目资产拉动模式。将国家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通过贫困户以土地或资金入股等方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将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四是联合评级授信模式。建立村推荐、乡初审、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审核的评级授信机制,每年对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评定信用等级,实行“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贫困户)”联合授信模式,县政府依据其吸纳和带动贫困户情况,予以不同补贴比例贷款贴息,最大限度地促进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入社,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

  (四)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提升扶贫开发外在活力。坚持把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保障,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全力支持扶贫开发。一是创建融资担保平台。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扶贫融资平台,承接国开行、农发行中长期低息贷款,专门支持扶贫项目建设;确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县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为县融资平台、涉农贷款提供担保和贷款过桥服务。二是开展“双基共建”工程。在全省率先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农村信用社“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试点,县乡村分别成立金融扶贫工作机构,推出“农贷宝”“商贷宝”“合作社+农户贷款”等系列信贷产品,建设“农信金融便民店”和“农村信用社信通宝互联网支付平台”,提高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和服务便利度,截至2016年6月底,共向贫困户发放信贷2792万元。三是加强“政银企户保”合作。从扶贫资金中拿出800万元作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按1∶10倍撬动银行贷款8000万元;2015年以来,县农户自立服务社、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共向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189775万元,惠及1476个贫困家庭。探索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和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与人保石家庄分公司就特色产业价格保险达成合作协议。四是用好扶贫产业基金。抓住被国投创益公司列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集中投资重点县机遇,通过股权投资、资本运作等方式,助力优势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已完成益生环保等3个项目立项,正在对五岳寨景区建设等项目前期论证,2016年国投创益公司股权投资达2亿元。

  (五)借助各界力量帮扶,增添扶贫开发强大助力。坚持把用好外力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强大力量,用好用活各方资源,强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一是借助上级帮扶。灵寿县是国家发改委在全国三个定点帮扶县之一,自1990年以来先后派驻123名干部在灵寿县挂职,先后帮助灵寿兴建了石湖金矿、化肥厂尿素、爱德福制药等18个产业项目和南漫公路、初级中学、县医院门诊楼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为灵寿加速发展、脱贫摘帽夯实了基础,作出了重大贡献。2016年,在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灵寿成功申报“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撑。二是加强驻村帮扶。在省直11个、市直31个驻村工作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坚持“硬抽人、抽硬人”,从县直单位抽调234名后备干部和领导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78个贫困村,实现12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并由科级干部任所驻村“第一书记”,做到不脱贫不脱钩、早脱贫早脱钩。三是创新帮扶模式。充分发挥省、市部门驻村扶贫帮扶作用,通过省外办帮助支持,与全球领先的蛋鸡企业美国海兰公司达成投资3亿元建现代化养鸡企业合作意向。联合石家庄电视台共同开展“我们养猪吧”公益扶贫项目,广泛宣传征集市民、单位或个人组团认养贫困户养殖的生态黑猪,使更多的社会力量与贫困家庭互动帮扶,助力精准扶贫。

  二、思考与启示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是基础。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如果离开党的领导,各项工作将找不准方向,失去“主心骨”。灵寿县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都非常重视扶贫工作,把扶贫摆在首要位置来抓,放在全局工作中来认识和把握。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完成了各个阶段的扶贫目标任务。

  二是用好政策资金是保障。资金是脱贫的源头活水,没有资金支撑,精准扶贫就会落空。贫困县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财力资金不足、产业结构不优、历史欠账较多等问题,单靠自身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吃准吃透上级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用好用活政策资金这一“外力”,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同时,要对各类涉农资金有效整合、加强管理,各计其功、打捆使用,避免打“散弹”,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激发内生动力是关键。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就扶贫而言,外部支持只能扶贫一时,不能扶贫一世,关键要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因此,必须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坚定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从思想上拔掉穷根。

  四是做强做大产业是根本。产业扶贫是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最重要的保障,没有产业的扶贫,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脱贫致富问题。脱贫攻坚重点是要改革落后的生产经营模式,找准产业项目与贫困户增收的结合点,真正建立起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红利的有效机制。因此,在扶贫攻坚战中,必须把产业发展作为根本,着力推进扶贫开发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真正扶优扶强区域特色扶贫支柱产业,增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后劲。

  三、资政建议

  一是整合项目资金,避免打“散弹”。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上级涉农资金和扶贫项目资金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但目前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来自不同渠道的涉农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重复和交叉,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发挥。建议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将部门涉农资金整合,简化程序,由县级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安排,集中使用,统筹推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由扶持项目向扶持产业转型,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是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加贫困群体收益。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体制下,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由单纯的劳动者变成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特别是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和支农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极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这种生产经营方式和政策让农户单干,仅能填饱肚子,难以有效提高土地生产力,从土地收益中实现脱贫。建议上级出台具体政策,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产业化经营作为精准扶贫的主要路径,引导各村建立以行业为主的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流转,将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全部吸收到合作社,使农户以土地和资金等方式入股参与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三是调整扶贫政策,推动均衡发展。由于种种原因,2012年石家庄市的灵寿、行唐、平山、赞皇等四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未能列入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致使在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额度、扶贫项目建设、地方政府配套、建立扶贫开发融资平台等方面,不能与集中连片地区享受同等的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建议上级调整完善扶贫政策,对国家级贫困县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项目安排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统筹推进贫困县均衡发展。

(灵寿县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