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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抗日军民艰苦的反“蚕食”、反“扫荡”斗争 (一)

时间:2019-10-11 10:15:40文章来源:

  一、抗日根据地严重困难局面的形成

  1940年8月至12月,八路军在华北发动的百团大战,给日军以沉重打击。此后,日军集中了更多的兵力,用更加残酷的手段,对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实行空前规模的分割、“蚕食”“扫荡”和“清剿”;同时疯狂地进行经济掠夺和经济封锁,使抗日根据地遭受到空前严重困难。进入1941年,日军已侵占了石家庄所有的县城,建立了连接城镇的铁路、公路交通线。上半年,日军以据点和交通线为依托,逐步向根据地“蚕食”,大力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和新交通政策。从当年1月份即着手以铁路为枢纽,基干公路、河流为骨干,县城为中心,大修封锁沟、乡间公路和小河渠,沿路沿河密布碉堡,构建“蛛网”和“火网”相配合的“火线交通网”。把根据地分割成若干细碎小块,置抗日军民于“囚笼”之中。日军为分割北岳、冀中两区,加修行唐、灵寿、平山等县到平汉路上各主要城镇的公路和封锁沟。沿黄壁庄、蒲吾、平山城挖了包围北岳四分区的第一条封锁沟;在建屏县二、三、四区挖了5条封锁沟,建成公路12条,新增点碉13个。正定县新挖的边界封锁沟,每隔三五里修一堡垒,驻伪军一个分队,全县48个村,修筑据点堡垒27个。在平山东部、建屏、井陉(北)、灵寿北部修通了平山至洪子店,平山至岭口、胡家庄,孙庄至白花,威州至获鹿,灵寿至陈庄、团泊口公路。在冀中石德铁路、沧石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及各县县界及境内,日军驱赶数万民夫挖沟、修路、建点。束北、束冀两县交界地带百十个村庄,新增岗楼70多个,新修公路150多公里。在栾城县,日军新增县界沟堡垒14个,建立伪大乡27个,伪警察所5处。赵县一年内日军重修、新修公路12条,长达170多公里,挖县界沟、封锁沟120多公里,建岗楼64个,将全县251个村庄分割为10块。日伪军在细碎切割的一个个小区域内逐村“蚕食”,将我抗日村庄变成敌占的“爱护村”,并成立伪村公所。日军依靠这些点线向根据地逐步“蚕食”。在石家庄地区,其蚕食范围:北岳第五专区为滹沱河以南的井陉(北)、建屏、平山、正定地区;冀中第七专区为栾城、赵县等西部地区;冀中第八专区为正(定)无(极)公路以北、沙河以南地区。由于敌人的“蚕食”,冀中第七专区的巩固区只剩下束北沧石公路以北300平方公里,深磨公路以东500平方公里和宁晋、束鹿、晋县三县交界地区三小块地区,巩固区面积不到全专区的25%。冀中第八专区,从1941年春到1942年4月,日军共增设据点57个,挖封锁沟450公里,修公路550公里,全专区1566个村庄,被敌“蚕食”掉450个,占全区村庄总数的28.7%。

  在太行第一专区,1941年1月,日军沿平汉铁路西侧挖了长达250公里的封锁沟,割断了冀西和冀南、冀中的联系。随后又于当年5月挖了北起获鹿(南),经元氏、赞皇、临城直达安阳的第二条封锁沟,赞皇县172个村有128个村庄被迫与日伪“接头”。1942年,日伪军在冀西的点碉猛增到410个。太行第一地委、第一军分区机关被迫转移到里川沟嶂石岩一带,根据地人口锐减到不足3万人。元氏县巩固区只剩下一个半村庄。

  1941年3月、7月和11月,日军先后在其占领区开展了三次“治安强化运动”,强化伪军伪组织,建立“保甲制”,实行“连坐法”,离间八路军和人民群众的关系。3月21日,日军第一次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北岳第五专区滹沱河以南的建屏、正定建起34个伪大乡,村村实行保甲制,凡16岁以上的大人,人人必备“良民证”,否则按“共党八路”处理。在游击区,重建和加强警备队、警察所、特务队及新民会、共进会、佛教会等伪组织。冀中第七专区栾城县组织了7000多人的伪保甲自卫团,白天堵街口、垒寨墙、挖村壕,夜间站岗放哨,盘查行人,限制抗日人员活动。在石德铁路和沧石公路两侧,日军驻防约7000余兵力。为了扫清视线,将沿路两侧500米以内的高杆作物和树木全都砍掉,并派自卫队员维修路基和封锁沟,夜间提灯巡逻。日军的分割与蚕食,给根据地军民造成了极大困难。

  1941年春,日军提出对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实行“总力战”,结合军事、政治进攻,对其占领区实行严格的以掠夺为目的的经济统制。对根据地在轮番“扫荡”中实施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以及“扫荡”过后的经济封锁政策,企图摧毁抗日军民的生存条件,达到彻底摧毁根据地,消灭共产党八路军的目的。

  1941年七八月,日军在各地成立“经济调查委员会”或“经济封锁委员会”,在“治安强化运动省本部”之下设“经济督察专员”。在占领区村庄用连保办法,强迫民众对我抗日根据地实行封锁,沿铁路、公路村庄设“探问所”,检查雷火、弹药、棉花、粮食、棉布、羊毛、油墨、盐、生铁、煤油、药品等来往货物。各县的经济封锁委员会纠集伪军、伪警察、新民会以及其他汉奸团体力量,组成讨伐、封锁、自卫、监察、收买、配给、宣传等部门,按照其“经济封锁实施纲领”,有目的地进行抢劫和统制。

  日军在实行分割、“蚕食”“清剿”的同时,对抗日根据地实行了更为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1941年秋,日军对北岳四分区进行大“扫荡”。平山的驴山地区、东黄泥地区及陈家院等20多个村庄,仅3天时间被日军杀死1497人。冀中五一大“扫荡”前,平均每30亩地一头耕畜,“扫荡”中大批牲畜遭抢掠、屠杀,此后平均每73亩地才有一头牲畜。因人畜无力耕种,1943年秋,灵寿县三区7个村12102亩土地荒芜,占耕地的70.34%。日军每到一处还大肆破坏耕种、收获、生产工具,烧毁房屋,打碎锅碗,摧毁人们的生存条件。1941年七八月,正是庄稼即将收获的季节,日军在平山温塘、焦家庄一带用牲口拉上树枝、横木在庄稼地里来回拉动,一片片庄稼倒伏在地,无法收获。据冀中第七、第八专区和北岳第五专区三个专区粗略统计,日军修碉路沟墙共毁坏农田45.3万亩。日军不准农民在据点堡垒周围种地,看见有人耕种就开枪射击。有的土地被阻隔在封锁沟外,无法耕种。

  为了实现“以战养战”总目标,日军在其占领区实施疯狂的经济掠夺,严格的经济统制。1941年后,日军煤炭需要量大增,于是便乱挖乱采。从1942年7月至1943年2月,增挖6口斜井,从井陉、正丰两煤矿共掠走煤炭870多万吨。1942年,日军在占领区大搞“献铁运动”。大兴纺织厂3万枚纱锭被日本锤毁1万枚,又代日商的公大纱厂捐献1.5万余枚。在敌占农村,为了掠夺粮棉,强行规定农民必须用7/10的耕地种棉,强令农民必须把棉花卖给伪新民会合作社,且以140斤抵100斤的大秤收购,价格却比市场低一半。据统计,日本每年从石门掠走棉花约500万吨,梨、核桃、红枣等1000万吨,羊毛万余吨,皮革3万张。[1]

  在经济统制方面,日本侵略者对交通、邮电、煤矿、面粉等各业实行军管,统一经营管理。制定统一的各项殖民地性质的财政税收政策,发行货币,建立了一整套殖民地经济体制。在其占领区,强迫农民把收割的庄稼集中到指定场地收打,规定每户只准留一个月的口粮,其余必须全部运往指定的仓库。在敌势力尚未巩固地区,实行“收买与抢掠”相兼的办法,强征和收买无效,即行抢掠。

  日本侵略者在其占领区实行配给制度,对抗日根据地则实行经济封锁和限制。凡是军火弹药、电器材料、粮食、棉花、布匹、羊毛、麻、纱、纸张、油墨、盐、糖、铅锡铜铁、各种医疗用品、火柴、煤油、煤炭、各种机器零件等,一律不准流入根据地,而一些毒品、生活奢侈品则大量向根据地倾销。相反,封锁根据地的非必需品进入其占领区,而对其必需品则大量吸纳。在敌占城镇或据点,除设有经济封锁委员会或督察班外,还设立了“商人合作社”,规定商人所贩卖的货物需向合作社登记,销售情况随时报告。购买其他物品均有数量限制,违者即遭逮捕或被处死。同时划定经济封锁范围,北岳第五专区井陉(北)地区是经济封锁区之一。日军规定除鸦片、果酒、人造丝、化妆品等可输入外,其他货物均不准输入。在石门通往根据地的交通要道,层层设卡,严加盘查,一旦发现有人携带未经批准的商品进入封锁圈,则以“私通八路”论处。在封锁圈外的敌占区,人们购物同样关卡重重。石门市居民购物需经过三道检查,正定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须经过五道手续,还要严格统制商户,限制出售数量。即使进行必要贸易,日本人也强行垄断市场,统制价格,进行不等价交换,用很少的钱吸收大量物资。为达到驱逐边币、冀钞的目的,日军实行货币统制,在石门市设有“河北银行石门分行”,“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石门分行”及各县相关的金融机构,通过大量发行伪币,排挤边币、冀钞的流通。由于日本侵略者疯狂掠夺、统制、封锁和限制,加上自然灾害,造成根据地粮食缺乏,其他物品如食盐、煤油、火柴、药品、布匹等生活必需品严重不足,抗日军民生活日益艰难,这一时期是抗日根据地最困难的阶段。
 



[1]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编:《石家庄城市发展史》,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年9月第1版,第1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