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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制止分裂摩擦,坚持团结抗战(一)

时间:2019-09-04 15:43:15文章来源:

第二节  制止分裂摩擦,坚持团结抗战
 
  一、国民党顽固派在抗日根据地制造分裂摩擦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由于日本诱降和美英对日本侵略者采取绥靖政策,本来就对抗战动摇的以蒋介石为代表的英美派集团的反共情绪和对日妥协倾向明显增长。1939年1月21日至30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五届五中全会,制定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会后陆续制定并秘密颁发了《限制异党活动办法》等一系列反共文件,推行反共反人民政策。1938年冬,国民党当局委任鹿钟麟为冀察战区总司令。此后,鹿钟麟在我抗日根据地实行所谓“三环政策”(即一环占束鹿、藁城,二环占平山、灵寿、行唐,三环占博野、蠡县),分割根据地,并派员在冀中委任各县县长。1939年9月,鹿钟麟率部从河南进入冀南,与共产党争夺领导权。当时,国民党顽军在石家庄的大致分布是:河北民军驻扎在赞皇、元氏、高邑、藁城、晋县、栾城、赵县、宁晋一带,十三支队占据赞皇、元氏、获鹿(南)、高邑、栾城、赵县一带。阎锡山新编第二师一部和晋绥军干校占据平汉路西平山县。他们在上述地区分别制造了一系列的分裂摩擦活动。特别是国民党第一次反共高潮以后,国民党顽军在石家庄地区的摩擦活动日益猖獗。其具体活动是:
 
  (一)建立第二政权组织,与抗日民主政权分庭抗礼。此时,石门周边各抗日根据地已普遍建立起抗日民主政权。9月15日,鹿钟麟进入河北,一面公开标榜抗日,一面宣布抗日政权非法,取消冀南、冀中行政主任公署,擅自撤换南宫、冀县、束鹿等县县长,以致一些地方出现了双专员、双县长、双区长、双村长的混乱局面,使摩擦公开化。9月13日,河北民军乔明礼部闯入束鹿县,蛮横地要求进入县城驻防,遭抗日县长王耕严词拒绝。乔部遂进占辛集,扣押抗日干部,操纵选举,企图控制基层政权组织。鹿钟麟则以“不让民军进城”为由,撤换了王耕的县长职务。为顾全大局,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委派杨鸿甸接任县长职务,而鹿钟麟则委派国民党员郗殿甲(后赵增福)为县长,公开组织第二县政府。在鹿钟麟的指示下,赵县、栾城、晋县国民党顽固派也纷纷行动,成立第二县政府,公开和抗日县政府对立。1938年4月,国民党十三支队从山西辽县汪寒镇重返冀西,盘踞在元氏、赞皇的西部山区。黑水河会议后,侯如墉在元氏建立第二政权的企图未能实现,遂将动委会这一统一战线组织当成自己的政权组织,随意撤换民选村长,建立农村双政权组织,另立群众团体和武装。又于当年夏和第二年年初,在获鹿(南)和赞皇建立国民党第二政权组织。特别是赞皇县,一时竟出现了国民党政权、日伪政权、抗日政权三种政权严重对峙的混乱局面。

  (二)扩充实力,破坏抗日。河北民军乔明礼部在藁城网罗当地的土匪、兵痞、流氓、反动地主富农分子,扩编成河北民军第四、五、六、七4个支队,还在藁南地区的东、西部建立了两个民军区。驻扎在元氏、赞皇地区的十三支队到处散布流言蜚语,诋毁抗日政权领导的群众抗日自卫队,欺骗拉拢青壮年参加他们的“预备兵”组织。还与驻在当地的河北民军张荫梧部、十军团暂编第三师石友三部、九十七军九十四师二八二团朱怀冰部沆瀣一气,利用农村的乡土观念、宗亲关系、拜把子等手段,在栾城、赵县、高邑、井陉(南)、获鹿(南)等地拉拢不明真相的群众入伍,或网罗反动土匪武装,扩大自己的势力。原来只有3个团的十三支队,很快扩编为5个支队(旅)10个团。这些武装不思抗日,专与抗日民主政权组织对立,与人民武装摩擦,破坏抗日。

  (三)为日本侵略者效劳,破坏抗日组织,屠杀抗日军民。驻石家庄地区国民党顽军疯狂叫嚷“宁亡于日,勿亡于共,日可以不抗,共不可不打”。河北民军五支队对八路军和抗日工作人员“见人就捉,见枪就夺,见干部就杀”。他们在晋(县)南铡死抗日干部,逮捕县青救会负责人,用武力逼迫抗日政府交权;在冀县毒打赴冀南区党委党校学习的藁城县委领导干部,夜袭藁城区农会机关。特别是1938年12月,河北民军张荫梧部在安国县石佛村截捕赴中共冀中第二特委开会的特委宣传部长宋振恒、深泽县委书记何昆山、县农会主任何福林、县基干队政治主任张振安等4人,施以酷刑,最后绑架到安平县崔安铺秘密杀害,制造了震惊冀中的“安平事件”。1939年2月,为镇压获鹿(南)区抗日政府领导的反割头税斗争,国民党顽固派成立的“县政府”勾结十三支队,在常河村将抗日区政府12人缴械、拘留;5月,又在获鹿南铜冶包围袭击冀西游击队某部三营。1939年2月,国民党顽军一个团在束鹿县袭击参加战斗的一二九师东纵二团8名失去联系的战士,抢去武器,将人活埋。7月底,河北民军四五千人从内邱开进赞皇县境,总部设胡家庵,距中共赞皇县委机关中马峪仅3公里。其部队所住村庄密布岗哨,路断行人,遇有单独行动的抗日军政人员则无理搜查,扣押刑讯,甚至屠杀、活埋。8月1日,为避免摩擦,中共赞皇县委机关和群众团体被迫转移黄北坪,途中又遭到河北民军的袭击,县委机关10余人被捕,多人受伤,制造了“赞皇中马峪事件”。在元氏县,十三支队和河北民军则暗杀了一二九师红军干部、县游击支队指导员邓忠怀、元氏独立营连指导员智化民、抗日区长王春斌、县政府抗日干部张发魁等人。1939年秋,元氏抗日民主政府工作人员张庆生、苏世瑞等10余人到山西武乡县受训,被十三支队扣押吊打。1939年夏,河北民军向元氏增派两个旅,八路军独立支队二大队被迫撤至赞皇。民军又追至赞皇,将二大队包围三天三夜。

  (四)横征乱派,强取豪夺,破坏根据地的经济政策。从1938年4月,国民党十三支队、河北民军等陆续进入冀西、冀中地区。1939年六七月,第二战区新编第二师金宪章部和晋绥军干校进驻晋察冀四分区平山县,该县是山区,经济条件较差,夏季又遇到百年不遇的大水灾。这些人打着抗日旗号,到处强取豪夺,横征暴敛。向百姓要粮、要钱、要柴、要草,变本加厉勒索,故意寻衅闹事。在老百姓家吃饭,点名要馒头烙饼,鸡蛋猪肉,下饭馆要村长付钱。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砸锅摔碗,甚至捆绑毒打干部群众,逼死人命。驻晋县一伙民军为索要猪肉、白面,无理绑走西贾庄村长等16名干部群众。驻栾城的河北民军五支队厚颜无耻地说:“打猪肉,骂白面,不打不骂喝稀饭。”[1]这些顽军还专与政府作对,分派粮款把八路军和抗日政府分到铁路沿线和日军控制严密的村庄,企图扼制八路军和抗日工作人员的生存。
 



[1]指对老百姓又打又骂就可以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