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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历史上的四中全会

时间:2019-11-05 14:06:39文章来源: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回顾党的98年的历史,一共召开过十二次四中全会。从历次四中全会的召开,也能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曲折道路,折射出中国共产党从幼稚日益走向成熟的不平凡历程。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建党至1927年五大召开,6年内共召开了5次代表大会。由于革命战争环境,直到1928年中共六大召开,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四中全会才得以召开。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四中全会都在重要的历史节点上作出重大部署,影响深远。

  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王明等人实际掌握了中共领导权

  中共历史上的第一次四中全会是六届四中全会。从中共一大到五大,根据党章规定,几乎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党代会,中共五届中央委员会和之前的历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都没有召开过第四次全会。

  1931年1月7日,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扩大)在上海召开。因情况紧急,会期只有一天。会上,王明等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以“执行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和“反对调和主义”为旗号,提出一系列比李立三冒险路线还要“左”的错误观点。全会通过的《中共四中全会决议案》,严厉谴责了“立三路线”和其后中央以瞿秋白为代表的“调和主义”。全会改选王明等人为中央政治局成员。通过四中全会,王明等人实际上掌握了中共中央的领导权。从此,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统治全党达四年之久,给中国革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危害。直到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遵义会议,才结束了王明“左”倾错误在中央的统治。

  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增强党的团结和确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954年2月6日至10日,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四中全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少奇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向第七届第四次中央全会的报告》。


 
◆1954年2月6日 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刘少奇代表中央政治局在七届四中全会上作报告。
 
  全会揭露和批判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分裂活动,一致通过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全会批准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批准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1954年内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讨论了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纲要及其他有关各项问题。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决议》。这次全会对进一步增强党的团结,保证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共八届四中全会:为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作准备

  1958年5月3日,中共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全会是为即将举行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作准备,因此只是一次程序性会议,在历史上未产生较大影响。全会讨论了八大二次会议的议程、代表团的组成和大会主席团的组成,讨论了《中央委员会向八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修正稿)》和《八大二次会议关于在莫斯科举行的各国共产党、工人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修正稿)》等文件。

  5月5日至23日,八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也是唯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八大二次会议可以说是一次全面发动“大跃进”的重要大会,之后也使得党内“左”倾急躁思想进一步滋生。

  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加快农业发展

  1969年4月中共九大之后,由于“九一三事件”的发生等原因,九届中央委员会只召开过两次全会。1973年8月,中共十大提前召开。中共十大之后,十届中央委员会只召开过三次全会。粉碎“四人帮”后,中共十一大于1977年8月提前召开。



 
◆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
 
  1979年9月25日至28日, 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召开的第一次四中全会。全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通过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充实党中央领导力量,全会增补了若干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全会通过的《讲话》和《决定》,对于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和加快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一届四中全会实际上是对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化与落实。

  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实现干部新老交替

  1985年9月16日,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决定于1985年9月18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全会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决定将这个文件提请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

  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合作和交替的原则。全会收到了叶剑英等一批老同志分别请求不再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信。全会高度评价这些老同志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积极促进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动,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并向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报告。全会给叶剑英同志和黄克诚同志写了致敬信。

  全会确定的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决定局部调整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对保证党的政策的连续性具有重大意义。

  此次会议使干部终身制得以废除,实现了中央领导层的新老交替。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共中央总书记

  1989年6月23日至24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分析了近两个月来全国的政治形势,指出极少数人利用学潮,在北京和一些地方掀起了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进而在北京发展成了反革命暴乱。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李鹏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决定撤销赵紫阳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全会对中央领导机构的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增选江泽民、宋平、李瑞环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这是中共历次四中全会中唯一一次改选中央主要领导人的全会。

  全会强调,要继续坚决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继续坚决执行党的十三大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这次全会对统一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稳定政治局势、加强党的建设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994年9月25日至28日,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集中讨论党的建设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1994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指出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的、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在领导全党继续进行的新的伟大的工程。全会强调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整体。全会还从无产阶级政治家的高度对党的高级干部提出了五条严格要求。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作为跨世纪党的建设的纲领,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门讨论党的建设作为主题,也是历次会议不多见的。

  全会增选黄菊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决定增补吴邦国、姜春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1999年9月19日至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高度评价国有企业在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全会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这次全会集中研究国有企业的问题是适时和必要的。全会确定了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全会强调,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全会通过的《决定》是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决定增补胡锦涛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全会深刻认识加强党的执政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全面总结半个多世纪以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明确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纲领。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调整充实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决定胡锦涛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

  2009年9月15日至18日,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9年9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9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研究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全会传递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决心和信心。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中共历史上,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还是首次。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这次是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亲自挂帅,担任会议文件起草组组长(副组长为政治局常委张德江、王岐山),这本身就向社会各界发出了一种“强信号”,不仅表明《决定》的重要意义,而且还表明,由张德江和王岐山担任副组长,传递出的不仅要依法治国,还要从严治党的信号。透露出党和国家将对依法治国方略形成强有力的执行体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来源:《党史博采》微信公众号,作者:水新营)